一、本活動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主辦單位」)主辦。
為了確保您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主辦單位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規定告知您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辦理章程或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
三、活動報名及使用者之身分確認、客戶管理、提供商品、服務、聯絡及各項行銷優惠訊息之通知、活動推廣、統計及研究。
四、個人資料蒐集之類別:
合於前述營業項目之特定目的所需蒐集之個人各項資料及與主辦單位往來之個人資料,如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位址、商品及/或服務提供紀錄等。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一) 期間:於主管機關許可業務經營之存續期間內,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

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具合作、委任等關係之第三人所在之地區及辦理業務之相關地區、為達成蒐集、處理及利用目的所必須使用之相關地區。
(三) 利用對象: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具合作、委任等關係之第三人(例如:活動中使用者兌換商品及服務之供應商、提供物流、金流服務之廠商等)或與主辦單位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或顧問(如律師、會計師)及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
(四) 方式:紙本、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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